单选题 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6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6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6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______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 A.2007年1月1日
  • B.2007年5月20日
  • C.2007年9月1日
  • D.2007年3月1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恢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