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中规定,对于区域性建设项目,二级评价范围为( )。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并外扩2~3 km(影响区边界涉及敏感区部分外扩3km)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并外扩2 km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并外扩1 km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并外扩0.5 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