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于2009年7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约为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为商业用途,使用年限40年,并于2009年11月28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现因公司经营不善,该公司将这宗地连同地上房产转让给了B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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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为:
(1)登记申请
B贸易有限公司应该在与A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后30日内,或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15日内,向当地土地登记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②B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
③土地转让合同;
④原土地使用证;
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⑥税费交纳证明;
⑦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地籍调查
实地调查该宗地原来登记状况是否发生变化和变化原因;没有变化,可直接移交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审核。
(3)权属审核
①对申请人的审核。身份证明及民事行为能力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与转让证明文件的受让人是否一致;委托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审核。
②对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转让后的使用期限应等于原来使用期限减已经使用的期限。
③对土地用途的审核。转让合同的土地用途、实际用途和出让合同用途是否一致。
④对土地价格的审核。应对申报地价进行登记和审核,决定实施优先购买权。
⑤对税费的审核。
⑥对房屋产权变更的审核。涉及房产转让的,应该审核房产证明。
(4)注册登记
在原来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变更登记,并填写新的《土地归户卡》,注销或更改原来的《土地归户卡》。
(5)核发证书
收回并注销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发给B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