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如果不作此限制,现实中会出现很多人为了自身利益考量而申请行政复议,浪费国家行政资源,损害人民政府权威。但是,法律规定几种特殊的情形作为例外:原则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停止的,就可以停止;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也可以决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