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宏大山钢铁公司由5个子公司组成。去年,其子公司火龙公司试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其他子公司则维持原有的工资制度。结果,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比其他子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高出13%。因此,在宏大山钢铁公司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
单选题
19.以下哪项最可能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可能性推理的知识点。E项指出了与题干所陈述的差异原因相关的其他情况即平均劳动生产率基本相同,从而保证题干论证的成立。A项和B项都不是题干论证的假设,因为题干论证不需要和其他各子公司“分别”相比。题干通过比较发现,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是火龙公司劳动生产率之所以能够提高13%的原因。
单选题
20.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可运用求异法求解。B项意味着真正的差异是火龙公司应用了从国外进口的先进装备导致的。A项不能削弱题干,因为火龙公司从其他公司挖走不少人才也是在实行了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