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在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B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问答题
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承包方就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设计方案调整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总时差。
(2)承包方就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赶工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3)承包方就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劳动力供应不足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4)承包方就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理由:招标文件与图纸不符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为(1900-1750)/(1750/35)=3(天),未超出总时差(3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正确答案】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110+3-2=111(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正确答案】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50×50)+(10×1000×50%)+(50×300+100×360)]×(1+3.55%)×(1+3.41%)+3000×(113-111)=68642(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