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_________。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见《民法通则》第55条、第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