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周某在村里有住房4间。在老伴去世后,周某遂前往城里与儿子共同生活,并委托邻居陈某照看其房屋。2000年,陈某因病去世后,其常年在外地做生意的唯一的亲人——弟弟陈乙便搬进了陈某的房屋,在以为房屋是陈某所有的前提下使用了周某4间房屋中的2间。2002年,陈乙将来使用的另外两间房屋出租给刘某居住,租期为3年,每月收取租金100元。在此期间,陈乙对全部房屋进行了整修和维护,共花费了3000元人民币。2004年,陈乙在做饭时不慎失火,将自己居住的周某4间房屋中的1间屋烧坏,损失共计1000元。2005年10月,租赁期满后,陈乙要收回刘某租住的房屋,遭到了刘某拒绝,理由是刘某打听到房屋本来就不是陈乙的,他无权收回。2006年12月,陈乙万般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归还房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A项正确。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依照无权占有人是否误信有占有的权源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误信自己有占有的权源,并无怀疑而进行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源有所怀疑仍进行的占有。房屋所有人周某是委托陈某代为照看房屋,而不是陈某的弟弟陈乙。因此,陈乙的占有为无权占有。陈乙误信自己有占有的权源,为善意占有,A项正确。
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陈乙起诉时,其返还请求权已经过了除斥期间,不应该得到支持,因此B项错误。
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善意占有人不承担损害暗偿责任,因此C项是错误的。
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扣除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出租的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应该返还给所有权人,因此D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