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乙是A 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 市甲处借了5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 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 万元人民币,但丙到期未付款,且乙一直没有要求丙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 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以自己没钱偿还,且丙未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偿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诉讼的提起。乙作为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到期未能还款,并未作出积极减少财产的行为,只是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作为债权人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起诉丙要求清偿货款。但是,甲乙之间并未将建材设定为担保,甲无权直接要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建材以清偿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