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韦伯认为社会是由行动者组成的系统,行动者的社会行动是有意义的,其意义是可以理解的,对社会行动的理解必须伴有经验上的验证才是具有价值的。这种经验上的验证是要寻找某一社会现象背后的具体的因果关系。韦伯将上述主观解释和具体的验证概括为“主观恰当性”和“因果恰当性”两个命题。 ①主观恰当性是对具体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动机的理解,是表示对行动者的主观精神状态及其特定目的的认识程度。 ②因果恰当性是指在从主观观点出发所作的理解结果与从客观观点出发所作的观察结果之间存在统计规律上的相符。 (2)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蕴含着文化价值,具有特殊性和独立性,因此社会科学中没有规律可言,只有具体的因果关系。具体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可能性”,客观可能性和因果恰当性在理解的基础上是统一的,因果恰当性是客观可能性中的因果恰当性。 (3)韦伯在建立其方法论体系时,既考虑到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主观性,又考虑到社会科学作为科学对客观性、确定性的追求。他通过对主观恰当性、因果恰当性和客观可能性理论的构建,在认识论上提倡因果多元论,使社会科学摆脱线性单义的因果关系框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