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北京海淀区某镇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8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天津市某乡村乙酒厂生产加工与本企业相同类型白酒,白酒加工完毕,甲酒厂收回白酒18吨并支付了加工费,取得乙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加工白酒验收入库,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
(3)本月内甲酒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8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从另一酒厂购入粮食白酒800斤(已纳消费税4000元),取得税控专用发票,全部勾兑成低度白酒出售,数量1000斤,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0元。
(5)为厂庆活动特制粮食白酒2000公斤,全部发放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
(6)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免税农产品)腐烂变质,成本4815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该笔运输费用的运费发票符合规定)。
(7)销售本单位使用过的两辆同型号进口小汽车,每辆销售额15.6万元(原值为1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格31.2万元。
(8)委托外贸企业向境外老客户出口10吨本月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每吨外销价格15000元。假设:以上经济业务均取得合规票据,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粮食白酒的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成本利润率是10%,粮食白酒的退税率13%。(不考虑出口退还消费税问题。)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80000×(1-13%)+(25000+15000)]÷(1-20%)=137000(元)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7000×20%+18×2000×0.5=454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45400×1%=454(元)
应代收代缴的教育费附加=45400×3%=1362(元)
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54+1362=1816(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乙酒厂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计算乙酒厂应纳的增值税:
乙酒厂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1)×17%=68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应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计算甲酒厂应纳的消费税:
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缴纳消费税;
②外购粮食白酒勾兑低度酒销售,外购白酒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低度白酒应纳消费税:
从量计征消费税=1000×0.5=500(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90000×20%=18000(元)
③厂庆活动发给职工的粮食白酒,视同销售: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2×0.5=2000(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15×2000×(1+10%)÷(1-20%)×20%=8250(元)
④甲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500+18000+2000+8250=2875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计算甲酒厂应纳的增值税:
①收购粮食进项税额=80000×13%=10400(元)
②加工费进项税额=(25000+15000)×17%=6800(元)
运费进项税额=12000×7%=840(元)
③委托加工收回白酒对外出售销项税额=16000×8×17%=21760(元)
④从另一酒厂购进粮食白酒未提供购入价格,要通过对方已纳的消费税倒算购入价格:
对方已纳的从量征收消费税额=800×0.5=400(元)
购进粮食白酒购进价格=(4000-400)÷20%=18000(元)
购进粮食白酒进项税额=18000×17%=3060(元)
销售低度白酒的销项税=90000×17%=15300(元)
⑤厂庆活动特制白酒销项税额=15×2000×(1+10%)÷(1-20%)×17%=7012.50(元)
⑥原材料损失进项税额转出=4650÷(1-7%)×7%+(48150-4650)÷(1-13%)×13%=6850(元)
⑦简易征收办法应纳增值税额=15.6×2÷(1+4%)×4%×50%=0.6(万元)=6000(元)
⑧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15000×(17%-13%)=6000(元)
免抵退税额=10×15000×13%=19500(元)
当月销项税额合计=21760+15300+7012.50=44072.50(元)
当月进项税额合计=10400+6800+840+3060=21100(元)
当月进项税额转出=6850+6000=12850(元)
当月应纳税额(不包括简易征收)=44072.50-(21100-12850)=35822.5(元),为正数,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0。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19500(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35822.50+6000=41822.5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计算甲酒厂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的城建税=(28750+41822.50+19500)×5%=4503.63(元)
应纳的教育费附加=(28750+41822.50+19500)×3%=2702.18(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503.63+2702.18=7205.81(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