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材料一: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人,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婚礼也。取妻不取同姓,故贾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材料二:妇有七法: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运用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并回答:(2016年一法综一第38题)
问答题 28.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
【正确答案】婚姻制度是西周礼制的主要内容,其集中体现了宗法伦理的精神。西周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原则,但对各级贵族而言,则盛行一夫一妻制形式下的一妻多妾制。
西周婚姻关系的成立,须具备一下基本条件:
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②“同姓不婚”;
③履行“六礼”程序,包括:一是“纳采”,即男家请媒妁向女方送礼品提亲;二是“问名”,即男方请媒妁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三是“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四是“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又称“纳币”;五是“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六是“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六礼作为西周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成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9.材料二中“七去三不去”的离婚原则是如何体现宗法伦理精神的?
【正确答案】西周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三不去”之规定。所谓“七出(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但是,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也”,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0.西周婚姻制度对于后世婚姻立法有何影响?
【正确答案】“七出(去)”“三不去”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其影响极为深远。中国后世传统法律中,关于婚姻解除的规定大体上都没有超出“七出(去)”“三不去”的范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