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湖北大别山山区14岁中学生王某的作文“家乡的大山”在全国获奖,北京某大学教授许某深受感动,写信给王某表示愿意资助王某读完高中,王某回信表示接受并致感谢。许某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王某。收到钱后,王某的母亲周某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贫困的孩子,决定把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决定告知许教授。许教授回信表示反对,并指出自己还有钱,自己可以再用其他的钱捐赠给希望小学,但是这5000元钱只能用在王某身上。但是王某的母亲周某没有听从许教授的建议。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______
  • A.王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 B.王某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
  • C.周某转捐钱的行为有效
  • D.周某转捐钱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王某年龄14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王某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周某未经同意擅自处分王某的财产,且并非为了被监护人王某的利益,因此该行为无效。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