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能产生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
A.甲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B.乙口头放弃继承权,且本人承认
C.丙放弃继承权,但不再赡养父母
D.遗产处理后,丁对放弃继承权表示后悔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选项A,遗产分割后无放弃继承权之余地,甲放弃的是个人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法上的抛弃。
选项B,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7、48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因此,乙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因此,丙放弃继承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选项D,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丁放弃继承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综合上述分析,选项A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