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8.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给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的损害应由( )(2018年一专一第30题,2018年一法专一第20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案中甲丁之间是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对于乘客的伤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司机乙为避让行为丙,造成丁的伤害是职务行为,应当由甲公司负责。《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据此,甲公司由于第三人丙的原因导致乘客丁的伤害,应当先向丁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丙追偿。故A正确。顺便提示,在债的关系中,如有合同关系存在,通常优先考虑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