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贺某不服县政府的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答复,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期间县政府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县政府相关人员工作繁忙,故迟延了提交证据。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13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2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根据本法第28条相关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ADE项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