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合谋盗窃一仓库,由张某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张某将钥匙交给李某以后,约定当晚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张某因害怕事发后受处罚,未到仓库门口与李某会合。李某遂自己实施盗窃行为,窃得总价值1万元的货物,销赃时,张某分文未要。对于张某的行为定性准确的是______。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
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
与李某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张某与李某共谋实施盗窃,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张某配置万能钥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帮助犯。共同犯罪的完成形态取决于实行犯,李某的行为构成既遂,所以对张某和李某都应按照盗窃既遂论处,共犯中止必须有效阻止所有共犯中止才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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