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A是一个文艺团体演员,其2010年6月收入情况如下:(1)月工薪收入6 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4 000元;(2)自编剧本取得某文工团给予的剧本使用费20 000元;(3)每周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3 000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 000元;(4)录制个人专辑取得劳务报酬45 000元,与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付;(5)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获得报酬6 000元;(6)在乙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1 60 000元,已按乙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 000元。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1)计算6月份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计算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收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录制个人专辑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5)计算担保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计算在乙国出版自传作品收入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 000+4 000—2 000)×20%一375]=1 225(元) 【注释】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 000×(1—20%)×20%=3 200(元) (3)在一个月内连续取得的演出收入在计税时视作一次劳务报酬,捐赠扣除限额为:3 000×4×(1—20%)×30%=2 880(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 000×4)×(1—20%)一2 880]×20%=1 344(元) (4)录制个人专辑代付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5 000—2 000)×(1—20%)]÷[1—30%×(1—20%)]=45 263.16(元);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5 263.1 6×30%一2 000=11578.95(元) (5)个人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获得报酬属于其他所得,所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20%=1200(元) (6)稿酬所得税扣除限额=160 000×(1—20%)×20%×(1—30%)=17 920(元)王某在乙国缴纳了16 000元,低于扣除额17 920元,所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7 920一16 000=192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