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国务院有关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建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