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油气田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采原油40万吨,当月销售28万吨,取得不含税收入180万元。
(2)加热、修井使用1.6万吨,将2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
(3)开采天然气5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42万立方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50万元,另收取优质费7万元。
(4)购进开采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270万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安装费2.2万元。
(已知该油气田企业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自2011年11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加热、修井使用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180+180÷28×2)×6%+(150+7÷1.13)×6%=20.94(万元)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销项税额=(180+180÷28×2)×17%+(150+7÷1.13)×13%=53.09(万元)
进项税额270÷1.17×17%+3×11%=39.56(万元)
应纳增值税=53.09-39.56=1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