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正确答案】如果从人民当家做主这一角度来理解民主,那么,法治只是实现民主的手段,民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从民主也是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的意义上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任何一方脱离了另一方都不可能是完善的,每一方的进步都必须借助于另一方,每一方的发展都为另一方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有效方法。
   社会主义民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作用有:(1) 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2) 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3) 社会主义民主能够促进民众权利和自由意识及能力的提高,培育其守法精神。(4) 发扬民主能够使国家权力受到更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从而敦促其严格依法办事。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总是与社会主义民主相联系的,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法治是不可能的。这时,即便有一定程度的依法办事,这种依法办事原则也往往以政治高压或专制暴力来维持,注定是不能彻底的。这种“法治”也必然是假法治。
   法治发展要求贯彻民主原则并以民主为基础。同时,民主也内在地需要法治,要求法治原则贯彻于民主发展的全过程。没有法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应当通过法治来积极推动民主进程,这可能是民主化改革的一种风险较小、效益又大的方式。社会主义法治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积极作用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1) 社会主义法确认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确认基本民主体制及其活动原则。(2) 社会主义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广泛民主权利和自由,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渠道。(3) 社会主义法治有助于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国家权力正确行使。民主的发展要求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的行使,这促进了法治原则的确立。而对国家权力的约束主要是通过贯彻法治来实现的。(4) 社会主义法治有助于协调政治稳定和民主化改革的关系,保障在政治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扩展政治的民主化。(5) 社会主义法治能够弥补民主的内在缺陷或弱点。
   民主与法治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民主作为一种决策权可能被滥用,即不适当地扩大其决定范围;它也可能被用来压制甚至打击少数人,即不能充分尊重个人意志和选择,而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民主由此便会带来灾难。从本性上看,民主也有某种否定法治的倾向。这种“民主”显然是不健全的。民主要顺利发展,就必须与法治相结合,以法治来约束民主。民主通过其与法治的结合而成为完善和健康的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自觉选择,这样,法治的外在限制被纳入到民主的框架内而成为民主的内在自我约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