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管子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数千年前,古人就已明晰法律是庇荫百姓的强力后盾,然而如今却有部分群众权利受侵时信访不信法,遇事不找法,寄希望于一些极端措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战略进入关键时期,我们理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遇事不找法源于对法律的不了解、不信任。当前我国普法活动虽然经常举办,但宣传手段僵硬,教育效果不佳,导致民众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同时,部分政府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管理手段简单粗暴,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问题,这种对法律的轻视“上行下效”使得法律信用大打折扣,而且中国“人治”多年,惯性依旧,造成群众不信法。
遇事不找法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极大。为维护自身权益所采用的极端措施,容易突破法律底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更易引发违法行为。对个人来说,遇事不找法,并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却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对社会来说,社会管理事务日渐增多,如果法律问题纷纷诉诸政府而非法院,造成政府越权,那么这不仅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而且这种对政府的依赖,更易使我国社会重回“人治”旧路。
建设法治社会,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之德风,群众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各级管理部门只有将法治精神贯穿自己的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带头守法,才能以上律下,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
环顾我国历史,只有依法行政的政府才能营造出信赖法律的社会氛围。秦国商鞅变法初期,曾遭到社会抵触,时逢太子赢驷触犯新法,商鞅认为社会反对源于政府有法不依。为此,他对纵容太子违法的师傅处于严刑。通过这一举措,确保了秦国政府对新法的认同,而社会大众更在政府的带领下遵守新法。十年之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秦国国富民强,社会稳定。反观南梁武帝萧衍,登基之后对待违法亲属只是教育了事,国家法律抛诸脑后。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梁武帝对法律的漠视,代表了政府对法律的轻忽,宗室违法犯罪问题不断增加,社会整体一片混乱。可以说正是由于政府有法不依,才造成了南梁社会的动荡不安,最终导致南梁走向衰亡。
依法治国,是国家政治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治社会的建立,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只有通过政府依法行政,带动社会大众知法守法,让遇事找法成为常态,才能尽快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真正步入法治中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