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
   某国外贸易公司以FOB价向国内某厂定购一批货物,规定货物必须在7月底前装运,如果迟期装运,应赔付货款5/%的违约金。后来卖方因故迟期装运7天,买方索赔违约损失。经查,国外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货款3/%的违约金。请问,买方可否向卖方索赔?应索赔3/%,还是5/%?
【正确答案】[案例分析提示](1)可否索赔取决于卖方违约的原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多数国家合同法规定,如果卖方的迟期交货是因为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则根据合同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卖方不必赔偿;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在迟期交货开始之后发生的,则卖方不得依赖不可抗力条款。否则,卖方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2)根据上述公约和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赔偿金额应等于受损坏方的实际损失。据此,如果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于补偿买方损失,买方可要求高于违约金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低于规定的违约金,卖方可仅支付对方的实际损失。所以,本案中究竟应赔偿多少,应考察最终用户索赔的3/%的实际金额。因为买方转售给最终用户的价格往往会高于其从国外的购买价,它的3/%索赔绝对额可能会比前述的5/%还高,因此要考核绝对额是多少。但一般地,如果买方实际损失与规定的违约金不差上下时,法院一般都判决按规定的违约金赔偿。
   在处理违约金额时,应注意区别违约金和定金的不同法律规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