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律师在向客户介绍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时,有如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存在错误? (    )
   A.“申请注册的商标,只要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商标局就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B.“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C.“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
   D.“当事人对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申请商标局复审”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程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因此,A项的说法错误。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因此B项6个月的说法是错误的。《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C项说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并做出裁定是错误的,应由商标局裁定;D项说向商标局申请复审是错误的,应向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