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下列犯罪形态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是______。
A、
继续犯
B、
吸收犯
C、
牵连犯
D、
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罪数形态的处断原则。所谓“从一重处断”是指对具体罪数形态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所以,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前提是犯罪行为触犯数个异种罪名。在罪数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只有两种: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在本题所给出的几种罪数形态中,继续犯、吸收犯只触犯一个罪名,所以不可能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