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条件缺失:项目安全性不仅包含设施安全,还包含保障用户押金、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安全。
2.概念混淆:“共享”与“共有”混淆概念。“共享”更侧重于产品的使用权,而“共有”则侧重于产品的所有权。
3.以偏概全: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的个例并不能代表所有“共享产品”,虽有不成功案例,但也有许多成功案例,不能以部分失败推断整个共享模式不能走向长远。
4.滑坡谬误:共享健身房投入运营未必会极速扩张、无序发展,因为运营方可以有效管控,合理发展;同时也未必将从小区走向街头,因为是否会向街头发展,是否可走向街头发展,这是政府、运营商、市场共同决定的,尚有待观察。此外,更加未必给城市管理带来混乱。因为有关部门可以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管理。这里的连续推断难以保证连续成立。
5.论据不成立:并非所有迎合普遍需求的产品,都是有社会价值的产品,有很多需求旺盛的产品是属于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故该理由不成立。因此,看待共享经济,同样也不能以其需求认定其价值。(原论证照搬引用则过长,故通常多次优化表述,缩短表达。)
6.推断不当:“国家已经明确对共享经济要持审慎包容的态度”不意味着“政府放开了对共享经济监管”。“审慎包容”并非“放手不管”。
7.自相矛盾:前文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权威发声,后文又说政府放开了监管,运营商变成了“加强自我监管”。这显然自相矛盾。(6与7两点可以连击。)
[范文] 共享健身房前景真的不容乐观吗?
上述材料通过一系列论证,试图证明“共享健身房前景不容乐观”这个论点。然而其论证过程却存在诸多漏洞,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共享”并不等同于“共有”,两者界定的范畴不一样:“共享”更侧重于产品的使用权,而“共有”则侧重于产品的所有权。“共享”和“共有”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其次,“共享雨伞、共享篮球”并不能推断“共享产品步履维艰,难走长远”。毕竟共享雨伞、共享篮球只是个例.并不能代表所有“共享产品”的发展可能。虽有不成功案例,但也有许多成功案例,不能以部分失败,推断整个共享模式不能走向长远。再次,将共享健身房“安置在小区内并开始运营”真的会导致“极速扩张、无序发展,从小区走向街头,给城市管理带来混乱”吗?其实未必。运营方可以有效管控,合理发展;是否走向街头,这是政府、运营商、市场共同决定的,尚有待观察。而且,有关部门可以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管理,未必带来城市管理混乱。这个连续推断难以保证连续成立。
此外,并非所有迎合普遍需求的产品,都是有社会价值的产品,有很多需求旺盛的产品是属于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故该理由不成立。因此,看待共享经济,同样也不能以其需求认定其价值。
最后,“国家持审慎包容态度”并不意味着“放开了监管”。“审慎包容”是监管原则,不能认为是放手不管。且这个判断跟前文说需要政府“权威发声”自相矛盾。同为作者看法,前后并不一致。
综上所述,材料中“共享健身房前景不容乐观”的论点难以被有效支持,仍需进一步详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