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执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B、D项错误,C项正确。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本案中,根据信件中记载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该信件属于书证。根据字条中的字迹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该字条属于物证。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