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向供货商采购某种国家定价的特种材料,合同签订时价格为4000元/吨,约定6月1日运至某工地。后供货商迟迟不予交货,8月下旬,国家调整价格为3400元/吨,供货商急忙交货,双方为结算价格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4000元/吨结算
  • B.应按国家确定的最新价格3400元/吨结算
  • C.应当按新旧价格的平均值结算
  • D.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当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掌握合同履行的固定中的“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