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
10%
20%
30%
40%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