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证券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
[解析] 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131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U}}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U}}。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现为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U}}被解除职务{{/U}}之日起未逾5年;(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U}}被撤销资格的{{/U}}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所以A选项当选。D选项属于《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5项的情形,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董事。所以D选项当选。
《证券法》第132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U}}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U}}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所以B选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