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乙市甲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张三与李四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判决房屋归张三所有。判决生效后,李四向甲县法院申请再审,甲县法院再审后,改判房屋归李四所有。甲县检察院认为判决错误,下列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二审程序的抗诉[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A、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故C项正确。该案已经下一级人民法院甲县法院再审过,因而不能再交甲县法院适用一审程序再审,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