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m。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