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一合同纠纷起诉李某,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判决张某胜诉。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原审法院应( )。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作了“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规定。 按规定均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