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8.
选择之债特定化的方式包括( )
A、
在履行时由当事人合意选定给付标的
B、
订立合同时由当事人合意选定给付标的
C、
有选择权的当事人行使选择权予以确定
D、
因其他标的发生履行不能而只剩下一种可给付标的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择之债只有特定化后方能履行,特定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在履行时由当事人合意选定给付标的;二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行使选择权予以特定;三是因其他标的发生履行不能而只剩下一种可给付标的。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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