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招投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某广播电台的“广播稿件计算机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该广播电台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并聘请某监理公司作为招标监理人。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以下条件:
(1)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3)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4)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A公司是一家面向传媒行业的软件开发公司,但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B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但从未承担过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A、B两公司决定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C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其属下的系统集成部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完成过三个以上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D公司是一家上市的纺织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C公司以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D公司的控股股东,后来又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其系统集成部的全部资产置换到D公司,系统集成部的全部员工也与C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与D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D公司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C公司决定单独投标,并与D公司签署协议,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D公司。C,D两公司所签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问答题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所提条件中,是否存在违法条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第一条要求投标人必须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明显违法。 该项目部分使用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其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系统集成资质可以体现投标人的资信和资质,从事同类项目的时间和数量可以体现投标人的经验、能力和业绩。另外三条要求都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
【答案解析】[考点] 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解析] 招标是为了选择合适的承建单位,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奠定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该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求投标人是“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条明显违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求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是合法的。 从事同类项目的时间和数量可以体现投标人的经验、能力和业绩,这两条要求都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在本案例中,A公司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B公司没有承担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经验,二者均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因而A、B两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也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本案例中,C公司虽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但因其系统集成部已被置换到D公司,实际上已不再具有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C公司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D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问答题 A、B两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为什么?
【正确答案】A、B两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两个以上(含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A公司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B公司没有承担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经验,二者均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答案解析】
问答题 C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C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是不合法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让中标项目。C公司虽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但因其系统集成部已被置换到D公司,实际上已不再具有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