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中4名债权人按规定申报了债权。甲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一座办公楼足额抵押担保。乙债权人为银行,其贷款债权本金为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0/%,5年到期后共应偿还150万元,受理破产申请时尚有1年到期。丙债权人债权为200万元,同时破产企业对其也享有100万元债权。丁债权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而受到实际损失50万元,另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80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各债权人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情况如下:①甲债权人债权总额100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50万元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其破产债权为50万元。②乙债权人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依法被作为到期债权。据此,其破产债权数额为本金100万元加上到期利息40万元,共计140万元。③丙债权人200万元债权均为破产债权。④丁债权人因合同解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50万元属于破产债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是实际损失,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各债权人的破产债权总额计440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在总额440万元的破产债权中,因丙债权人有100万元债权可行使抵销权与该破产企业的债权抵销,故实际参加破产分配的债权数额为340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