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民法必须高度重视程序所具有的作用,诉讼程序规范在合同法领域中渗透的立法技术便于快速解决实体争议,下列关于代位权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为之
B.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C.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应当另案诉请处理
D.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73条,代位权应当由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A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可见此为“可以”,而非“应当”,B项错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8条,“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可见C项错误。该解释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