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般纳税人,购买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资料如下:资料-:2015年11月1日,应付乙公司货款到期(原向乙公司购买设备形成的款项),甲公司虽有付款能力,但因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故障,与乙公司协商未果,未按时支付。201 5年12月1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2015年12月3 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70%;预计支付诉讼费5万元,预计支付的逾期利息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资料二:2016年5月8日,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需承担诉讼费5万元,并在判决后10日内向乙公司支付欠款1170万元和逾期利息5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从判决,甲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项。
资料三: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16年4月20日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判断说明甲公司2015年年末就该未决诉讼案件是否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及其理由;如果应当确认预计负债,编制相关会计分录。________
甲公司应该确认预计负债。
理由:甲公司因购入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故障未按时支付款项,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70%,表示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预计支付诉讼费5万元,逾期利息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甲公司应当确认该预计负债,确认金额=5+(20+30)÷2=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25
管理费用 5
贷:预计负债 30
2.编制甲公司服从判决支付款项的相关会计分录。
2016年5月8日:
借:预计负债 30
营业外支出 25
贷:其他应付款 55
2016年5月16日支付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 55
应付账款 1 170
贷:银行存款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