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因交易需要,委托乙代理签发一张5万元的商业汇票。
(1)票据行为代理的要件是什么?
(2)票据行为代理与民法代理的区别。
(3)由票据行为代理说明商事行为主要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1)“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依此规定,票据有权代理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形式要件:应载明本人于票据;应将授权代理的意思记载于票据;代理人应签章于票据。
(2)票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由他人代理。民法上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即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来自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的法律行为。票据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票据代理人根据本人的授权,在票据上载明本人的名称,并表明代理的意思,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
票据代理除了具有一般民事代理的特征同时,票据代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票据代理不是代理为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代为票据行为,如代为发票行为、背书行为等;由于票据行为是严格的要式行为,票据代理亦必须是要式行为,因此,票据代理比一般的民事代理有更严格的形式要求;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要求票据代理的效力必须是确定的,不能存在效力不定的情形,因此,在出现票据无权代理时,无权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负票据责任,不存在本人追认的问题。
民法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规则,一般都可以适用于票据行为。但票据法出于保障票据流通的需要,对票据行为的代理有两项特别规定:关于票据代理成立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有所不同:关于票据代理成立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也有别。
(3)商事行为亦称商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具有两重含义:须是为营利目的而实施的行为;须具有营业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