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存在。理由:担任甲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没有超过5年,不违反有关独立性要求。
(2)不存在。理由: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关联实体,但因其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且XYZ咨询公司为其提供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设计服务结果不会构成ABC会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因此不会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鉴于由乙公司承担管理层职责,因此该服务也不存在其他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存在。理由:为甲公司的关联实体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B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甲公司中拥有任何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不存在。理由:尽管审计项目组成员C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曾在审计客户工作,但只负责员工培训工作,不对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5)存在。理由:XYZ公司和戊公司以双方的名义捆绑提供服务,因自身利益、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上述关系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6)存在。理由:未取得客户的授权,将同行业其他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发给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违反了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