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经营环境等级评价。
国际经营环境等级评价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斯托鲍夫提出的评估国际经营环境的方法,又称为罗氏等级评分法。他认为,经营环境中各因素对国际商务活动,特别是对企业投资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同的,不能同等看待。他首先根据不同因素的作用效果,确定其等级评分;然后,再按每一个因素的有利和不利程度给予不同的分值;最后,把所有因素的等级评分值加总,作为对当地跨国经营环境的总体评价。罗氏主要从东道国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者的政策着眼,在影响国际经营的各种因素中挑选了八个主要的因素进行评价:
(1)资本抽回限制(满分为12分);
(2)外商股权比例(满分为12分);
(3)对外商的管制和歧视程度(满分为12分);
(4)货币稳定性(满分为20分);
(5)政治稳定性(满分为12分);
(6)给予关税保护的意愿(满分为12分);
(7)当地奖金的可供程度(满分为8分);
(8)近五年的通货膨胀率(满分为10分)。
罗伯特选取的因素都是对投资环境有直接影响的,为投资决策者最关心的因素。同时,它们又都有较为具体的内容,评价时所需的资料易于取得,又易于比较。在对具体环境的评价上,采用了简单累加计分的方法,使定性分析具有了一定的数量化内容,同时又不需要高深的数量知识,简便易行,一般的投资者都可以采用。每一因素的分值是依各自在经营、投资环境中的作用大小来评定的,这样又避免了对不同因素平等看待的缺点。根据这种方法,总分越高,跨国经营的环境越好,反之则表示跨国经营环境越差。
但其具体的评分内容和标准仍有不够完善之处,其评分标准并未得到所有人的赞同,另外该方法对于所得税率的高低、基础设施的好坏等重要因素,在评分时不予考虑的做法也是欠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