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应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在可比公司选择的数量方面,一般认为,若是采用主观调整法修正价值 比率,则选择可比公司的“质量”重于“数量”,所以选项 A 的说法错误。交易案例比较 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非上市公司,在流动性方面比较接近,一般不进行调整,对评估对 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调整主要是对交易条件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并进行适当的调整,所以选项 B 的说法正确。
上市公司比较法采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计算股权市值,因此该市值代表的是流动 性、少数股权的价值,故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非上市单位进行评估时,需要调整缺乏流动 性因素的影响,所以选项 C 的说法正确。
对比交易案例中的成交价格往往与交易附带条款有关,这些条款对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因此需要进行交易条款调整。同时案例的交易方式可能会涉及公开或非公开市场交易, 一般认为公开交易方式更可能产生公平交易价格,但也可能会是对于特定投资者的投资价值, 此时便需要调整协同效应可能带来的影响,所以选项 D 的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可比对象的选择”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