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应承担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的行为有______。
A.签发空头支票
B.伪造、变遣银行票据
C.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票据
D.冒用他人信用卡
A
B
C
D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解析] 应承担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的行为有:①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行政责任;②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票据;③违反规定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④违反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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