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三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与其妻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进行交易,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五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制条件;选项B:除非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下,王五必须先向监事会(而非董事会)提出书面请求;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