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 年 7 月 14 日, 被告人梁某、 马某在阳新县某镇姜某家打牌赢钱后中途离场, 牌友刘某对其不满。 次日下午, 刘某以打牌输了钱为由, 找人殴打了被告人梁某、 马某。 当晚梁某邀请马某及被告人姜某等人商量此事。 大家决定与马某某、 刘某斗殴以挽回面 子。 同年 7 月 16 日下午, 梁某等人购买木棍、 白手套等作案工具在阳新县某镇的酒店设宴招待前来帮助斗殴的成员, 姜某等人邀约的其他青年也纷纷赶到该酒店, 而在被告梁某等50 余人准备吃饭时, 因群众报警, 众被告被公安民警抓获。 他们的聚众斗殴行为处于何种犯罪形态?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聚众斗殴的实行行为是开始进行斗殴, 这 50 余人是在吃饭时即被抓获的, 所以他们的犯罪形态尚处于犯罪预备形态。 他们的行为也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他们已经集合在一起, 准备去斗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