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到酒楼宴请客人,自带酒水。结账后甲发现结账清单上有开瓶服务费100元,便向酒楼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员将菜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王某看见上面写着:“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开瓶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100元收取”,服务员解释为王某看过菜谱后点餐,等于默认解释交易条件。王某就此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格式条款
[解析]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因酒楼对于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没有履行特别提醒义务,故该格式条款无效,故A项正确,C、D项错误。
《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只有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的条款(而不包括加重对方的责任)又没有提醒对方的注意(属于意思表示有瑕疵)情况下,才属于可撤销该格式条款,故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