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9.
在明朝,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组成的联合审判制度被称为( )
A、
三司会审
B、
朝审
C、
热审
D、
大审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在明朝,凡是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或亟须重新审理的重案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同审问罪犯,称“三司会审”,后将审理结果奏报皇帝,进行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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