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问题2]
监理在事件2中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问题2]
有错误。
在这个情况下,错误主要有两个。
(1)监理应该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确认,而不能只与承建单位协商确认。
(2)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分析]
[问题2]
监理在处理变更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原则之一: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书面的确认,并且要在接到变更通知单之后才能进行,严禁擅自变更,在任何一方或者两方同意下做出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变更方承担。另外,在处理项目延期的变更申请时,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