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欠乙3万元,将于6月20日到期,现知丙公司欠甲贷款1万元,约定6月18日之前归还,丁因为赌博欠甲2万元,约定6月19日之前归还。同时,由于甲大哥家生活困难,甲将其所有的汽车一辆赠送给大哥,由其出卖后用于支付与大哥一同生活的父亲的生活费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对此利益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A项说法错误。甲向其大哥的赠与,实质是甲在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由于该义务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而乙不得主张撤销。B项说法错误。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C项说法错误。甲、丁之间因为赌博而存在的债务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乙不得主张代位权。D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