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高级工程师2008年11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0
  • B.180
  • C.200
  • D.28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准予在计税时予以抵免,但最多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
由于在A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元和300元,未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据实扣除。故而,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1400×20%]-3300=180(元)。